各单位:
根据《北京工商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北工商校发〔2024〕21号)、《北京工商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中心责任教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北工商仪发〔2024〕1号)等有关规定,现启动第一批大型仪器设备责任教授聘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聘任岗位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中心为第一批7台大型仪器设备设立责任教授岗位,具体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
二、聘任条件
责任教授从学校相关学科或研究领域中选拔聘任,责任教授申请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严谨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设备论证、共享管理等相关工作,愿为中心发展贡献力量,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熟悉所申请岗位相关领域的前沿技术与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精密分析仪器操作、维护及开发经验,能够高效解决仪器运行中的技术问题,并具备创新研发能力。
3.责任教授申请人须为学校在职人员,原则上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科研成果突出者,可适度放宽职称要求。
三、工作职责
1.责任教授应围绕设备功能开发利用、技术方法研究、技术交流与培训、技术人员能力培养、设备维护保养培训、技术标准制定、技术宣传与科普等方面开展工作,充分发掘仪器设备潜力,切实推进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有效提升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实际效益。
2.责任教授有权对中心建设、发展和规划提出意见建议。
3.责任教授课题组使用中心相关设备应为自主操作,责任教授应督促团队成员积极参加设备操作培训并取得自主操作上岗证后,按规则预约使用设备,不得假借本人优惠权限为其他用户进行测试。
4.责任教授应协助中心分析测试人员为其他用户开展测试服务或承担中心其他工作任务,负责重要测试报告的审核,对中心分析测试人员开展现场技术指导,遇到紧急技术问题时,责任教授应及时指导中心分析测试人员处理解决。
5.责任教授应积极拓展中心与校内外用户合作,为校内外用户提供仪器设备应用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指导意见。
四、聘用程序
1.个人申请:拟申请责任教授的教师按要求填报《北京工商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中心责任教授申请表及岗位目标任务书》(附件2)。
2.材料报送:《北京工商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中心责任教授聘任申请表及岗位目标任务书》签字纸质版报送至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dyzx@pub.btbu.edu.cn。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3.评估审批: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中心综合评估比较后决定。
联系人:于洋
地址:阜成路校区综合楼407,良乡主校区轻工食品大楼B座320
附件:
1.北京工商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中心第一批拟聘责任教授的大型仪器设备清单
2.《北京工商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中心责任教授申请表及岗位目标任务书》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中心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