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促进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学校《北京工商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北工商实字〔2025〕7号)、《北京工商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试行)》(北工商财发〔2024〕2 号)的要求,实验室管理处通过对各兄弟院校、科研机构及学校相关学院等的调研,于2025年11月18日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拟开放共享的第五批大型仪器设备进行收费标准论证。此次论证涉及实验室管理处、食品与健康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共计大型仪器设备28台/套。综合机组反馈、专家评审意见,经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第五批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19日,如对收费标准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并加盖单位公章至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 王晨萌
联系地址:良乡校区中区AB座B座318
附件:第五批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
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2月16日